6月11日,湖北国资第25期专题刊载《湖北清能地产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法制工作》,将清能地产法制工作经验下发至全省国有企业学习借鉴并上报国务院国资委。
湖北国资第25期专刊指出:清能地产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企业法制工作,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大力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纠纷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清能地产集团公司法制工作经验被省国资委专题刊载,充分体现了省国资委对清能地产集团法务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清能地产集团法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4447号